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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

19845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2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>的决定》修正

 

目  录

  序言

  第一章 总则

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

 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

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

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

 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

  第七章 附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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