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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关于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电子证书报告的通知

尊敬的客户:

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,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,向您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,我院自2026316日起全面推行电子证书报告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1. 适用范围: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报告。

2. 试运行时间:2026316日至630日为试运行,您可自主选择报告类型(电子报告或纸质报告二选一)。为保证及时有效获取电子报告,办理现场窗口受理业务时,需准确完整提供电子报告接收邮箱。

3. 正式运行时间:202671日起,全面推行电子报告,不再发放纸质报告,如需纸质报告,需额外支付报告打印费。

4. 法律效力:电子报告加盖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电子印章,与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5. 领取方式:检验完成后,在满足报告发放的条件下,电子报告将发送到您的预留邮箱。通过微信小程序重庆检测下单的客户,检验完成后,在满足报告发放的条件下,可自行下载电子报告。您可通过扫描报告上的二维码查询证书报告真伪。
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,如有操作疑问或意见建议,请联系我们:023-67950571     023-67952965

 

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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