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|
文件编号 CMQ/QM 06-20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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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方针声明 |
第六版 第0次修订 |
1 质量方针
科学公正、准确高效、诚信检测、客户满意。
2 质量目标
2.1检定、校准、检验、检测的证书/报告准确率不小于98%;
2.2检定、校准、检验、检测的证书/报告准时率不小于98%;
2.3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率100%;
2.4坚持“客户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客户投诉处理率100%,客户满意率达98%以上;
2.5加强对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完善,确保其持续有效运行。
3 承诺
3.1对保证机构良好职业行为和工作质量的承诺
a.全体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履行本机构《公正性声明》,自觉维护机构的公正地位和信誉。
b.以严谨的工作态度,科学的方法开展检定、校准、检验、检测工作,保证出具的证书∕报告客观、公正。
c.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和规程、规范、标准独立开展检定、校准、检验、检测工作,不受任何来自商业、财经或其他方面的不正当压力的影响,不参加任何影响自身公正性地位的活动,并防止商业贿赂。
3.2对服务标准的承诺
坚持以“客户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准确、及时、客观地为客户提供检定、校准、检验、检测优质服务,并保护客户的机密和所有权。
3.3 对遵守规范准则的承诺
本机构保证员工能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准则规范,严格按照准则规范的要求建立管理体系,并持续有效运行管理体系,持续改进管理体系,不断提高机构技术能力。
院长:戚宁武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